2023-05-10 14:56:27
广州民间金融街位于越秀区长堤大马路,是广东省金融发展的重点工程,也是广州市2013、2014年十大核心产业项目之一。广州民间金融街秉承“集聚、服务、定价”的定位,致力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
(一)广州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条件
1.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不高于5亿元;
2.主发起企业在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本次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出资额,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3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最末年度净利润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含本次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3.境内企业作为投资人,在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本次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出资额,连续2年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含本次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4.有从事过银行业或相关金融业工作的人员担任小额贷款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5.《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其他具体规定。
(二)广州市以外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条件
除符合广州市内注册登记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具有1年以上在境内开展小额贷款、消费信贷等相关领域业务经验,并在广州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境外有影响力的投资者参股的准入条件
除符合广州市内注册登记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少于等值人民币10亿元;
2.财务稳健,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3.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
4.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5.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6.注册地国家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经济状况良好;
7.该项投资符合注册地国家法律、;
8.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境外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企业(或同类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在广州民间金融街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条件
除符合广州市内注册登记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总资产不低于等值人民币20亿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从事金融类相关业务且持续经营不少于10年,对国内小额贷款市场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
3.具有丰富同业经验且在业内声誉良好;
4.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国内外知名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条件
经省金融办批准同意后,由实力雄厚、国内外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或同类机构)、行业协会(或商会)在广州民间金融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适当放宽经营地域范围、股权结构、主发起人财务状况要求等。
入驻广州民间金融街的企业不仅能够享受到全方位、多样化的服务,还可以依据广州市和越秀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包括一次性落户奖励、办公用房租赁补贴、风险补偿,同时还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获得优质学位奖励、绿色通道服务、学术支持、上市扶持等多种奖励和扶持。详情请参阅:
广州金融:http://www.gzjr.gov.cn
越秀区信息网: http://www.yuexiu.gov.cn
广州民间金融街:http://www.gzmjjr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