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第四期: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24%的规定吗?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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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第四期,问:您好,我是一家小贷公司,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将民间借贷界定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小贷公司是否适用该最新的司法解释,尤其是其中关于利率24%36%的规定?问了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也没有给出明确意见?

答:针对您说的问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从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来看,小贷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只是经国家授权经营信贷业务的普通工商企业,作为法人应当适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利率“两线三区”(24%36%)的规定小贷公司当然也适用。对此问题,在杜万华法官主编的《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态度很明确,小贷公司适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另外,从长期实践来看,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涉诉的纠纷,也一直是在按照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裁判,现在民间借贷出台了最新的司法解释,也应当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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