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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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这是如今很多人的消费理念,可是若不具备偿还能力的话,还是谨慎一点好。
王能(化名)是德惠市的一名农民,可是他没想到,就是因为一张小小的信用卡,他的人生发生了转变。
“2012年的7月份左右,我在长春市交通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王能回忆道:“拿到卡后,我就开始用卡消费,透支了不少。”
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王能已经透支了11946元。
“从2012年10月份开始,我们多次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催缴,可是王能始终没有归还,后来甚至已经联系不上他了。”银行的工作人员说道。
就在催收超过3个月后,王能更换了电话号码,并离开了长春。
“当时我就想外出打工,多挣点钱把钱还上。”王能说道。
多次索要未果,银行无奈之下报了案,最终,公安机关与2016年4月份,在桂林火车站将王能抓获,知道此消息后,王能的亲属代为归还了欠款,而此时王能的欠款已经达到了22668.77元。
德惠市人民法院认为,王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经过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但由于王能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可从轻处罚,而且王能在侦查阶段归还本金及利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最终,德惠市人民法院判决,王能犯信用卡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