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金融机构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2023-05-10 14:56:27

问:金融机构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五、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六、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问:我公司对外招标,对竞标单位收取了图纸费,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答::“ 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因此,该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问: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是否可以继续享受?

答:可以。: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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