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喜欢
2023-05-10 14:56:27
杨某今年40岁,榆阳区人。2016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临时羁押于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9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批准后被依法执行逮捕。
2013年12月份,杨某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后将卡内金额套现,用于生意上资金周转和生活消费。该卡于2015年11月16日开始逾期透支本金99777.44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杨某家属将该卡所欠款本金全部还清。
随后,杨某又先后在榆林招商银行、建设银行榆林分行各办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后套现,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此外,2012年8月份杨某还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办理过一张信用额度为7万元的信用卡后并套现,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至此,杨某共逾期透支信用卡本金280802.16元。
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杨某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其家属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行的信用卡透支本金,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杨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来源:华商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