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3万,最后分文未得,揭秘“套路贷”的那些套路

2023-05-10 14:56:27

      去年至今,校园贷、高利贷、培训贷等词汇不绝于耳,近期又出现了“套路贷”。8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海四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那么什么是“套路贷”呢?如何预防“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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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就是被告人以各种“套路”诱导被害人贷款,并以“套路”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套路贷”与“高利贷”不同,“套路贷”属于违法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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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贷3万,“放空”后却要还15万

被害人范某向F某、H某借款3万元,被害人以资金走账的方式“空放”12万元给“放款人”和“中介”,被害人自己却分文未得。次日F某找借口拒绝向被害人发放贷款3万并索要所谓的“12万还款”。

之后被害人竟再次接受了F某所“放空”的15万,并写下借款字据,然后再将这15万作为上次的本金和利息还给了“放款人”,而自己再次分文未得。

结果是F某、H某多次上门索要第二次所谓的“15万还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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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特征

      此前媒体也曾多次曝光过套路贷的相关事件,甚至有人因“套路贷”损失一套房。那“套路贷”有哪些特征呢?

     特征一: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均无金融资质。借款人需要向小贷公司借款时一定要查询公司的相关资质和背景,谨防落入不法“套路贷”的陷阱。


  特征二:犯罪嫌疑人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后,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面将上述款项提现,形成“银行流水”账单。所以借款人不要接受其“虚高金额”,更不要让到手的钱被“打折”了。


  特征三:是在签订借款合同并制作银行走账流水后,以无理借口故意造成借款人“违约”,为后续犯罪行为做铺垫。

  特征四: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数额更高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如果借款人需要贷款的金额较大可以向银行、P2P网贷平台等正规机构进行贷款,而不要选择没有金融资质的相关机构。

    特征四:是犯罪团伙成员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或利用虚假材料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借款人通过民间借贷方式来借款时最好将借款的材料都保存下来,并收集录音、视频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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