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就在近期,南京市公积金中心推出2018年十项为民服务举措,涵盖了从公积金缴存到申请贷款,从租房提取到人才安居等各个方面。今年,南京使用公积金将出现许多重大变化,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或将突破30万。
2018年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南京市公积金研究调整贷款政策,加大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也就是说,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个人可贷款额度可能会突破30万。
南京市公积金将根据南京商品房平均租金水平,研究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加大对租房群体的政策支持力度。按照现行政策:南京未婚员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已婚夫妻双方每月提取不超过1800元。这个限额也可能会有突破。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也就是说,若夫妻双方均为A类人才,使用公积金可贷额度最高可达240万元。
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对拒贷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
《公积金中心推出2018年十项为民服务举措》
1.扩大“不见面审批”范围,更多的业务可实现系统自动办理。加快推进与市房产、工商、民政、,实现“江苏政务服务网”12项公积金服务事项的在线提交、系统审核与自动办结,有效降低人工审核比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2.扩大网上提取业务范围和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多“足不出户”的办事体验。开展主城六区购房网上提取公积金业务,帮助职工实现“动动手指,轻松取钱”;实现个人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和同城转移业务的网上申请办理,不再需要前往柜面排队;实现单位公积金账户开设及注销业务的网上办理。
3.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不再需要单位开具申请单,可以有效规避因劳资纠纷、单位经办人失联等影响开具的情形。
4.开展同行提取通兑业务,在我市主城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其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网点申请提取,方便职工就近办理,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同一网点一并办理。
5.优化房地产企业签订按揭协议流程,精简按揭审批材料;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精简贷款审批材料,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
不论买房还是租房,中心都将为您提供更多更好的政策支持
6.支持人才安居工作,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提取、贷款的优惠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完成相应业务系统建设,助力高层次人才扎根南京。
7. 根据我市商品房平均租金水平,研究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 加大对租房群体的政策支持力度。
8.研究调整贷款政策,加大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
不论缴存还是使用,中心都将为您提供更全更强的权益保障
9.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对未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依法处理;积极推进非公经济就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建制缴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市的覆盖范围。
10. 财政部 ,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对拒贷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
—— 在南京购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
提取流程:
a.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现金(转账)支票;
b.带齐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提取
新房提供资料:
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子上有配偶名字提供结婚证,现金(转账)支票
二手房提供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金(转账)支票
办理时间:购房1年之内(新房:商品房买卖契约登记备案1年之内;二手房:交纳契税1年以内)
注意事项:账户里保留至少1元,如果需要还月供,需保留至少13个月的金额。
—— 南京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
条件
1、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
2、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本市行政区内无住房。
材料
1、个人或者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3、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4、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
特别提醒:不需要再去房产局档案馆开无房证明!
流程
只需一步:带齐上述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直接提取。
额度
南京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额度为:不需要提供租房发票,个人不超过900元/月,夫妻双方不超过1800元/。
时间
全年
一、公积金购房提现
强调:
公积金提现只能在买房一年以内办理;
本人和配偶都能提;
不能做首付。
(一)购买商品房(本市)
1、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
3、购房合同正本(经房产局鉴证)原件。
4、购房合同上有很多人姓名须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5、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市有3套以上住房(含3套)且购房已提取超过2次不予办理。
7、办理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一年之内,过期不予办理。
(二)购买二手房(本市)
1、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
3、完税发票原件(契税)。
4、房产证原件。
5、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市有3套以上住房(含3套)且购房已提取超过2次不予办理。
7、办理时间为完税发票时间一年之内,过期不予办理。
注意:
1、外地购房提取必须本人及配偶在南京无房;
2、如南京有房,购买房产所在地非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不予提取;
3、双方的合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的购房支出,余额不得少于1元。
二、提取公积金还贷
强调:
不能提现金,直接转到贷款账户内还贷;
调整后,可以工作日随时去办理了。
(一)还本市市公积金贷款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贷款证明原件(贷款证明一个月内有效)、贷款合同原件。
(二)还本市商业贷款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贷款证明原件(贷款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贷款合同原件。
5、人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明细原件。
(三)还外地贷款
1、本人及配偶南京无房。
2、除提供以上还贷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买房材料。
(四)还本市省行公积金贷款(含铁路公积金贷款)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贷款证明原件(贷款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贷款合同原件。
5、提供相关买房材料原件。
注意:
1、首次申请提取须实际还贷满一年(含)以上,以后每次申请须申请须跟上次申请满一年(含)以上时间;
2、借款人和配偶申请支取的总额,不超过上次支取当月至本次申请上月实际的还款额。
三、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强调:目前省、市公积金都可以办理逐月还商贷。
(一)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或者根本没贷公积金),商业贷款还没结清;
2、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大于或等于该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
3、买普通住宅才行,办公、商业、别墅和酒店式公寓(45年以下产权)等都办不了;
4、如果是南京市公积金(仅市公),所归还的贷款必须是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目前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南京、中信、招商、兴业、浦发、平安、民生、华夏、光大、江苏、广发、紫金、邮储18家银行。
(二)提取额度
1、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12倍;
2、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各缴存账户月缴存额之和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已归还的月应还款额二者中的较小值。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和配偶申请支取的总额,不超过上次支取当月至本次申请上月实际的还款额。
(三)所需材料
1、贷款所在银行开具的《委托支取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登记单受理回执》;
2、;
3、主贷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还贷账户(卡或存折);
4、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注意:如果是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只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不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商业贷款。
—— 南京公积金异地转接方法 ——
从异地转至南京时,申请人需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填写转出地个人公积金账号。职工提出转移申请,应当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员代办。
二、本地转出去,需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如果想把在南京缴存的公积金转到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须完整准确,且与南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同时,转入地公积金中心也开通接续平台。
满足以上条件后,申请人可在异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直接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异地。
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夏季服务时间
上午 9:00 - 12:00
下午 2:00 - 5:30
(午间设有值班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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