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依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据介绍,2014年3月,被告人张胜以其经营的岚山某水业公司向日照银行申请贷款时,虚构了该公司向东甲塑料公司购买货物的合同,后使用该虚假合同及伪造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水业公司的名义从日照银行贷款70万元,期限一年。后张胜将该笔贷款用于偿还其个人对韩某的借款。贷款逾期后,日照银行起诉要求偿还贷款本息,,尚有60余万元未还清。
2016年4月,对张胜等人骗取贷款案立案侦查后,,用于向日照银行赔偿损失。案件审理期间,张胜等人又向银行偿还了剩余贷款本息10余万元,取得了银行的谅解。
,被告人张胜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鉴于案发后贷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张胜认罪态度好,,并处罚金五万元。一审判决后,张胜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又撤回上诉。(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