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某男子因透支信用卡拒不偿还,结果银行竟.....

2023-05-10 14:56:27



 
(设计台词) 陈秋吉 制图

  一男子信用卡透支,银行多次上门催收,被告为逃避债务拒而不见。近日,、滞纳金、利息。

,2013年4月29日,被告杨某某在原告某银行威远县支行下设的某支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贷记卡), 2013年6月28日,被告在原告处领取了贷记卡一张。被告领用原告所发的信用卡(贷记卡)后进行了透支消费、取现等。2014年9月11日,被告用信用卡透支消费5000元后未按约定还款。截止到2016年4月11日,被告共欠原告透支本金4898.55元,利息1424.51元,滞纳金285.70元。原告多次上门催收无果,遂将杨某某告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被告向原告申请办理贷记卡,承诺遵守《章程》和《领用合约(个人卡)》的规定,原、被告双方达成合约,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约合法有效。被告在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提现)后,应遵守章程和合约关于最长透支期限的规定还款付息,逾期不还,则已构成违约,应按约定支付滞纳金及每日万分之五的透支利息。,。

来源:内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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