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不还是什么后果?这个人因此被安丘警方逮捕!

2023-05-10 14:56:27

625,经检察部门批准,。

王某某,男,26岁,安丘市人。经查,2010年至201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在安丘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办的两张信用卡以及其妻子办理的工行牡丹卡、其父办理的农业银行信用卡多次进行恶意透支,以上四张信用卡共透支金额23.7万余元。恶意透支后,王某某超过规定期限没有及时归还,经发卡行多次电话和书面通知催收后,其不予回应,并将申请办理信用卡时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停机,躲避还款。,经立案侦查,于今年62日将王某抓获。

蜀黍忠告: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使用,恶意透支形式的信用卡诈骗犯罪逐年上升。从警方调查情况看,很多人在欠款后不知道“银行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还的已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还简单的认为是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在透支信用卡之后,认为逾期不还款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银行方面多发几次催交短信、多打几个催交电话罢了,不会有什么事。最严重也不过是根据签订的相关协议,多交点利息、滞纳金的问题,并不会惹出多大“麻烦”。认识不到恶意透支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他们并不知道在被公安机关立案后,即使是筹款还钱,交上利息、滞纳金,相关办案部门也会按照法律规定,,从而接受法律的制裁。

链接: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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