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我县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全年工作目标为发放贷款1.8亿元。
2017年,新安县人社局创贷中心将着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于诚信的经营者,将加大服务力度;对于失信的经营者,也将坚决对其说“不”。
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内。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在目前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基础上调整扩大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将重点扶持。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处于失业状态)/毕业证(毕业5年内未就业大中专学历以上)/残疾证/退伍证/务工返乡证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4.培训合格证(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6.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
7.养老金证明;
8.法人身份证。
注:若非法人本人申请,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
1.贷款所有材料必须由法人当面提出申请,提供的所有创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出,法人、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一年后须以法人身份才能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申请人5年内有商业贷款记录(车贷、房贷、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除外),不得在我中心申请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可申请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