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意透支欺骗怎样认定,信用卡欺骗罪的构成要件

2023-05-10 14:56:27

一、歹意透支欺骗怎样认定


从持卡人第一次透支本金额跨越1万元开端,假如发卡银行向持卡人催收两次后,跨越三个月未还,或此间又有透支行动,持卡人有非法占有透支款的有意,至案发,能够认定持卡人组成“歹意透支”型欺骗犯法;假如在此透支时代持卡人有部门还款行动,但透支本金额一直未低于1万元,则不影响“歹意透支”欺骗犯法的认定,部门还款行动仍然不克不及消除持卡人非法占有残剩透支款子的有意。


假如透支跨越1万元时代内,未达到发卡银行催收两次后、跨越三个月不还这一前提,持卡人有部门还款行动,使透支本金额减至1万元以下,则持卡人在这次透支跨越1万元时代不组成犯法,透支额减至1万元时代固然不组成犯法,而后再看持卡人今后有没有透支本金额跨越1万元时代呈现,若有再应用上述办法肯定该时代能否组成犯法。直至将生意业务明细全体检索终了。总之,应严格按照“透支1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跨越三个月仍未清偿”这一前提作为组成犯法的必要前提。


二、信用卡欺骗罪的组成要件


信用卡欺骗罪的组成要件以下:


1、本透支数额较大的组成信用卡欺骗罪罪侵占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产业所有权。


2、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行动人采纳虚拟现实或许遮盖本相的办法,应用信用卡欺骗公私财物的行动。


3、本罪的主体是一样平常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法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有意,并且是直接有意,行动人主观上还必需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标。直接有意和差错犯法不克不及组本钱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欺骗罪的各类行动中,行动人因行动分歧,其犯法有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比方,应用捏造的信用卡和应用取消的信用卡停止欺骗犯法的,行动人主观上必需明知是捏造或许取消的信用卡,不然,不克不及组本钱罪。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小额交流群